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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警察面临诸多挑战
作者:蒲晓磊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2301  更新时间:2014/5/7 9:19:00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专业力量不足

       “目前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呈现长链条跨区域案件明显增多,犯罪手法升级、活动愈加隐蔽等新形势、新问题。在任务很繁重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还要拿出相当一部分精力来打击这类犯罪,而它专业性又很强。”在谈到设立食品药品违法侦查局的原因时,华敬锋在发布会上这样表示。
       中国食药监部门的技术水平和执法能力还远远不足,相关人员数量与行政人员出现“倒挂”。2011年全国食药监系统拥有行政管理人员5.3万人,但技术支撑队伍仅有3万余人,上述人员中有专业检查员资质的只有1.5万人。
       “以往的食品药品犯罪等案件属于治安或经侦部门管辖,由于没有专业力量,全省每年侦办此类案件不到1000起。”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孙建鹏表示。在辽宁省食品药品犯罪侦查系统建成后,侦办案件数量大幅增长,仅2013年就侦破案件8600余起。
       “目前,查办食品药品领域制假售假犯罪,并没有专业的力量,多数是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负责。案源少、取证难,查办这类案件的办案人员在力量配备、专业知识、经验积累等方面也明显不足。”山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的相关负责人在《山西日报》上表示。
       在食药案件侦查系统中,主要力量来自刑警、治安、经侦部门以及其他一些基层所队,虽然侦查能力过硬,但由于从事的是对食品药品等犯罪案件的专业打击,侦破此类案件往往需要相关专业化知识。
       而各地在试点的过程中,也在“摸着石头过河”进行探索。
       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侦查总队长白石表示,食药侦系统成立后,规定每位民警每年保证接受15天以上的集中培训。“辽宁食药侦系统成立不到3年,队伍边组建、边实战、边打击、边培训,算是‘摸着石头过河’,分配到食药侦查部门的人员,在实战中提高技能。”
       山东烟台市福山区2013年设立“食药警察”,当年共立、破案20起。“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是新领域,并没有专门的侦查经验可供借鉴。”福山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大队长黄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该大队有5名民警,组建之初从经侦、治安等其他警种抽调而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副教授张福松对法治周末记者说,食品药品案件的侦查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现有警察力量大多不具备相关的检测、鉴定能力,但警方也没有必要专门招聘化学专业、食品安全专业的人员进入警察队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商管理部门都有相关的专业力量,公安机关需要借助各部门的技术力量,与各部门信息互联、工作对接,主要负责侦办食药安全领域涉嫌犯罪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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