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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长的权力“经营术”
作者:刘希平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2501  更新时间:2014/8/20 11:36:25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原局长李伟明虽级别不高,但他却将手中的权力“经营”得出神入化,任职十年受贿上千万元。腐化堕落的李伟明也成了行贿者争捧的“香饽饽”。李伟明也成了当地一个“小官巨腐”的典型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发自广东广州

       7月11日下午,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举行2014年小学升初中电脑派位,一名家长看到孩子小升初的派位结果,如释重负。

       类似的这些正常招生工作,以前曾成了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原局长李伟明非法牟利的重要手段,他曾“创造”出解决30多个“条子生”上学,赚得两百万“好处费”的纪录。

       今年3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伟明受贿案下达二审裁定,维持了梅州市中级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的一审判决。

       “索贿不需明说,行贿者一听就明”,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李伟明虽然级别不高,他却将手中的权力“经营”得出神入化,以至于一些和他打交道的行贿者,对李伟明索取好处费的暗示,变得“心领神会”。10年间,李伟明收受的贿赂款达上1200余万元,他因此也成了当地一个“小官巨腐”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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