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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长的权力“经营术”
作者:刘希平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2503  更新时间:2014/8/20 11:36:25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小官巨腐

       据记者了解,虽然职务不高,但因为掌握了一点实权,李伟明在一些商家的簇拥下,过上了腐化堕落的生活。

       广东媒体披露,李伟明贪图美色,十分喜欢嫖娼和桑拿,经常在桑拿场所谈论工作,更是几十次奔赴东莞嫖娼,10万元的住宿费和嫖资均由老板黄某平支付,李伟明则为黄某平获得天河区多个学校的建筑、维修工程提供帮助。

       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无论担任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局长、文化局局长还是文广新局局长,李伟明都能把权力转化为个人财产,而且都转移得轻松自如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伟明在担任天河区教育局局长、天河区文化局局长和天河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2002年至2011年共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2.3万元,港币10万元。

       一个科级干部,任职十年间,受贿上千万元,李伟明也成了当地一个“小官巨腐”的典型。

       据记者了解,类似李伟明之类的“小官巨腐”问题已引起了中央的重视。今年7月9日,中央巡视组在向北京市反馈巡视结果时指出,北京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各层级干部中都存在腐败现象,乡村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这也是自十八大以来的四轮巡视,官方首次提及“小官巨腐”一词。

       近年来,“小官巨腐”频频见诸报端,一些基层官员“职不大、胃口大”,贪腐数额动辄上千万、甚至数亿。

       7月11日上午,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投资管理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伟杰涉嫌受贿案在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丰台区纪委表示,这是丰台区纪委和区检察院查办的一起“小官巨腐”典型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陈伟杰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管理和处理村务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并以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在2008年至2013年期间,陈伟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贿赂达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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