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原局长李伟明虽级别不高,但他却将手中的权力“经营”得出神入化,任职十年受贿上千万元。腐化堕落的李伟明也成了行贿者争捧的“香饽饽”。李伟明也成了当地一个“小官巨腐”的典型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发自广东广州
7月11日下午,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举行2014年小学升初中电脑派位,一名家长看到孩子小升初的派位结果,如释重负。
类似的这些正常招生工作,以前曾成了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原局长李伟明非法牟利的重要手段,他曾“创造”出解决30多个“条子生”上学,赚得两百万“好处费”的纪录。
今年3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李伟明受贿案下达二审裁定,维持了梅州市中级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的一审判决。
“索贿不需明说,行贿者一听就明”,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李伟明虽然级别不高,他却将手中的权力“经营”得出神入化,以至于一些和他打交道的行贿者,对李伟明索取好处费的暗示,变得“心领神会”。10年间,李伟明收受的贿赂款达上1200余万元,他因此也成了当地一个“小官巨腐”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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