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模式”
卫生、工商、质监工作人员“扑”到一线,清查货架、翻拣仓库、整顿市场……面对接二连三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如何打击黑心企业和造假分子,让各地相关部门费尽了心机。
然而,行动过后,不法分子随后另起炉灶,重操旧业……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公安机关以前也多次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捣毁了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过程中,发现有涉嫌犯罪的,也曾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但从总体上说,公安机关打击食品造假售假,还是存在很大的难度。
“违法成本低廉是食品安全事件反复发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相对于违法者所取得的高额利润来说,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处罚金额显得微不足道,无法起到应有的惩戒作用。”长沙质监执法人员认为,那些见诸报端的食品事件处理结果不过是捣毁、查封加工点和停业整顿等,而大多数主要责任人最终都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食品安全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熊海军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因为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标准、程序不够明确,证据的收集、转换与衔接不够及时、客观和全面,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时机把握不够准确等等原因,使得一些造假者容易逃脱法律的制裁。
熊海军举了个例子,在执法中固定证据方面,有些行政执法人员只是简单地拍了一些仓库中堆积假货的照片,一些狡猾的造假人员有时会趁执法人员离开后撕毁封条,转移假货。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假货已经找不到了,造假人员会来个死不认账。而公安人员在取证拍照时,一般会从仓库入口处开始,一直拍到仓库中堆放的假货,一环扣一环,然后会要求造假者在照片背后签字画押,这样,造假者就很难抵赖了。
熊海军还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目前涉食涉药犯罪呈现专业化、隐蔽化、网络化、集团化和区域化等特征,执法中经常出现屡禁不止、就案办案、恶根难除的现象。
“行政执法部门今天捣毁这个窝点,造假人员明天又在另外一个地方开张。有时一些造假者被惊动后会立即毁灭证据,然后逃之夭夭,使公安机关贻误战机,不能继续深挖。”熊海军认为,如果不动用公安力量把他们彻底铲除,祸根就会一直存在。
2008年,长沙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并尝试将公安力量引入到食品打假领域。2009年6月,全国首支食品安全公安执法队伍——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食品安全执法大队正式挂牌成立。
多地试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食安大队成立两年后,便收缴、销毁各类假冒伪劣食品、烟酒等物资货值近1.1亿元。公安机关食品药品安全执法的“长沙模式”得到了国务院食安办和公安部的高度肯定,全国其他一些地方公安机关也先后试点推出食药警察。
2011年5月25日,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成立,至同年6月15日,该省、市、县(区)三级公安机关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机构全部组建完成。
2011年7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食品药品案件侦查支队成立。
2011年9月,为了有效打击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专门成立了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
2012年8月31日,山东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成立。2013年1月,更名为山东省公安厅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总队(简称食药环侦总队),增加了打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的职能。数据显示,山东省17市已设立了食药环侦支队,还有88个县级公安机关组建了食药环侦大队或中队。
目前,辽宁、北京、河北、山东、重庆等多地都已设立了专门负责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部门,以增加对于食品药品犯罪的打击力度。
而有媒体披露,各地食药警察成立以来,已破获食品犯罪案件3.4万起、抓获嫌疑人4.8万名,捣毁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1.8万个、侦破药品犯罪案件9000余起——这是2013年,公安部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交出的“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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