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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方案,本次检查分为自查、抽查和督查三个阶段。在检查中,通过向相应审批部门核实分子筛制氧设备医疗器械注册证,随机查验医疗机构培训记录、医疗机构近两个月来维修保养记录、氧浓度监测/检测记录以及氧浓度监测/检测仪器校准记录,来检查分子筛制氧设备运转使用情况。
对于使用未经注册分子筛制氧设备的,按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或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对分子筛制氧设备运转使用中存在问题,则责令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完善相应工作程序,做好维护保养及检测设备校准工作,确保分子筛制氧设备运转良好。
同时,还要对管理混乱、各项记录不全的提出限时整改意见督促使用单位整改。对产出氧气浓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责令医疗机构限期整改,确保产出气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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