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让信任与监督“双管齐下”
·严惩腐败,抵制黑恶势力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必须“下深水”
·荒唐!精准扶贫竟变成“精准扶亲”
·农村党支部如何在管理服务群众中教
·祛除“牛皮癣式挂牌”顽疾
·“四个坚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拓宽用人视野要善于培养年轻干部
点击TOP(10)  
·让信任与监督“双管齐下”
·严惩腐败,抵制黑恶势力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必须“下深水”
·荒唐!精准扶贫竟变成“精准扶亲”
·农村党支部如何在管理服务群众中教
·祛除“牛皮癣式挂牌”顽疾
·“四个坚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
·拓宽用人视野要善于培养年轻干部
·不要把“苦劳”当作推卸责任的挡箭
·舆论监督的根本目的是解决问题
图片文章  

“电视认罪”与“依

武威火书记,“火”

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

陈一丹:企业经营的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治杂谈 >> 论坛 >> 正文
“司法工作”需“慢工出细活”
文章来源:fxw.name 法讯网作者:殷建光 点击数:17305 更新时间:2016/9/12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讯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法讯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 。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讯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法讯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法讯网 电话:010-86753111 E-mail:chinafxw@qq.com ltp888@126.com QQ:663924333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司法工作”需“慢工出细活”〗的最新评论:

          法讯网特约撰稿人  殷建光

        记者日前从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获悉,2016年8月12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纸《退案函》,使得一桩涉案金额过亿元挪用资金案的开庭审理遭“搁浅”。法院向检方退案的理由是:“本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9月7日中国经济网)

        一个没有“管辖权”就让一个亿元案件搁浅了,而且,法院仅仅用了三天就结案了,如此神速,不,简直就是鬼速,是不是有点太快了呢?这样的速度不得不让人产生遐想。因为这是开发区法院,因为开发区都是要招商引资的,是不是担心再深究下去,影响招商引资呢?然而,他们忘记了,招商引资不能依靠“法律溺爱”,必须依靠法律公平阳光,公平阳光的地方才是最有魅力的地方,暧昧暗淡的地方,商与资必然敬而远之。

        不要责怪我的多想,因为这个退案函实在来的太蹊跷,因为这起“涉案过亿元的大案,公安机关跨省不远千里办案,检察机关依法逮捕并移送起诉,前前后后花了一年多时间。可谓费尽心血,然而,法院却三天结案了,没有给受害人、公诉人、办案人留下申诉的机会。因为 王某某在给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检察院的一份公开悔罪信中写到:“经过学习与思考,本人对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我所采取的各种刑事强制措施,表示完全的认罪、悔罪,愿意接受一切法律上的应有惩罚”。当事人自己都承认犯罪了,法院却退案了,怎能不让人感到蹊跷?

         记者多次拨打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及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电话,提出采访需求,均遭拒绝。这就不得不让人更加困惑了,如果真是没有管辖权,那么,为何不说出具体的法律依据,为何不告诉我们,到底谁有权管理这个案件?我们不能对法院如此作为胡乱猜测,但是,如此急匆匆了解亿元大案,的确不妥,让人们不得不多想,公平正义在这里是不是太儿戏了,太糊涂了,如此提高司法工作效率不妥当啊。

        司法工作是法治工作的前沿工作,法院工作更是这个前沿工作的先锋工作,司法工作必须慢工出细活,才能保证公正、正义,如此急匆匆的结案恐怕会漏洞百出,反而容易对司法建设产生伤害,对社会公平正义产生伤害啊。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6-09/07/c_129272574.htm

    (作者单位:河北冀州市职教中心) 


    法讯网微信订阅号:法讯独家(fxw_name) QQ/微信:350273444
    法讯网投稿信箱:fxwbjb@qq.com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