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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案”一审宣判:李庄有期徒刑2年半
文章来源:重庆商报 法讯网作者:郑军 点击数:1879 更新时间:2010/1/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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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李庄案”一审宣判:李庄有期徒刑2年半〗的最新评论:

     

    据重庆商报滚动新闻 记者 郑军 9:35 现场报道

    今天上午,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李庄案”一审公开宣判,重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现场旁听,李庄被判有期徒刑2年半。

    据了解,现年48岁的李庄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在重庆龚刚模“涉黑”案去年11月被提起公诉后,李庄担任了龚的辩护律师。2009年12月12日,受龚刚模的检举揭发,李庄因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北京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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