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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法者许崇德离世,哀痛何己!
作者:高欣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点击数2135  更新时间:2014/3/6 11:47:33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法治周末记者 高欣

       “宪法学一代宗师许崇德先生不幸离世,哀痛何己。”3月4日中午,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教授在个人微博上发出消息。一时引来众多关注。据中国人民大学网站的消息,3月3日晚11时59分,著名法学家许崇德因病在京逝世,享年85岁。
       诸多学者、同行转发微信悼念。中国政法大学焦洪昌教授发布微博称:“许崇德老师今晨走了,终于没有等到他参与制定的第一部宪法60年纪念日。”屈指算来,离这个60年的纪念日只有半年多。
       作为新中国第一代宪法学者,许崇德见证了新中国宪法从无到有、不断发展的整个历程。他参加过1954年宪法起草的辅助工作,全程参与了1982年宪法修改;同时,他还参加起草了香港、澳门两部特区基本法。对于许崇德的一生,焦洪昌说:“对中国民主宪政,他的很多智识已转化成国家政策和制度;对宪法学科,他的为人为学影响了一代人,奠定了学科基础。”

       25岁参与新中国首部宪法起草

       “因为战争原因,当时我讨厌侵犯中国的日本人,就想着怎么‘整’他们。看到(远东军事)法庭审判战犯用的武器是法律,于是决定了要学法。”4年前,许崇德曾一字一顿地对法治周末记者解释学法律的原因。1947年,18岁的许崇德考入复旦大学法律专业。
       许崇德出生在江苏省青浦县(现隶属于上海市)的一个小镇上,出生仅几个月,父亲就去世了。从小,生于书香门第的母亲就要求他多读书。抗日战争爆发后,母子俩四处逃难,先后辗转江苏农村、上海租界和皖南。但无论到哪里,母亲都会想方设法让许崇德到当地的学校继续学业。在许崇德的心里,“无论如何,念书是不能放弃的”。
       走上法学之路的另一个原因颇为有趣:“因为从小我数学老不及格,对数理化也没兴趣。”就这样,许崇德开始了长达60多年的“与法结缘”之路。
       彼时,宪法叫做国家法。复旦大学一位名叫张志让的老师,开课讲授蒋介石时期制定的中华民国国家法。这门很“火”的课,给了许崇德很大影响,让他喜欢上了国家法研究。
       1950年本科毕业后,许崇德被分配到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太过凑巧的是,许崇德被分配到国家法研究方向。“正中下怀。”当时许老高兴地回忆道,“我也许是命中注定学宪法。”
       1954年,作为学习宪法“对口”的人大研究生,刚从山东参加完全国首期普选试点工作的许崇德,被选中进入新成立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会全部工作都在中南海展开。年仅25岁的许崇德在中南海开始了参与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神圣工作。
       作为委员会普通工作人员,许崇德被安排至秘书处资料组。他的主要工作有3项:收集整理各国宪法、整理编辑“宪法名词解释”以及整理来自全国各地的意见建议。其中,最后一项工作最为重要,几百万条意见最终形成了一本厚厚的“全国讨论意见汇编”。
       当年9月20日,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许崇德站在怀仁堂的走廊上,见证了全过程。“宪法通过时会场气氛十分热烈,墙外鞭炮声四起,很激动人心。”他对那天的情景记忆犹新。
       48年后,2002年12月26日,北京中南海。十六届中央政治局举行第一次集体学习,主题是“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许崇德是主讲人之一。讲课开始,他感慨地说:“当年,就是在这间屋子后面的怀仁堂,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
       我国现行宪法——82宪法,许崇德全程参与,“一统到底”。1980年修宪一启动,他就被借调到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起草宪法条文。在京西玉泉山,许崇德与其他11位学者一起,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起草了130多个条文,易稿数次,其中大多数被采纳。
       1982年12月4日表决通过的82宪法,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放在“国家机构”之前,并专门规定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内容。
       许崇德较早提出了“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观点。1998年6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第一次法制讲座上,许崇德向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各位副委员长和诸多委员们详细阐述了自己的这一观点。迄今,这一观念已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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