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
|
|
法讯网讯 成都商报报道(温检 记者 董馨)一女子将老同学迷昏后,用手机拍摄老同学与自己同居男友的裸照,然后进行敲诈勒索。昨日记者获悉,该女子被温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其同居男友被判4年6个月。
江某和高某是初中同学,江某将自己的同居男友蔡某介绍给高某认识。几次接触后,蔡某得知高某经济状况较好,便想从她身上“找”点钱来用。2007年7月28日,蔡某将高某领至自己出租屋,将一瓶兑有“催情剂”的矿泉水让高某喝下。趁高某昏迷之机,蔡某脱光衣服,并将高某的衣物也脱去,江某则在一旁用手机对高某拍照。得手后,两人给高某发送短信,以“捉奸在床”相威胁,索要5万元。高某第二天将人民币4.5万元交给两人。江某迫于思想压力于去年9月投案自首。
鉴于江某系从犯并主动投案自首,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