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信息员 姚建国)今年来,重庆市秀山县司法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干部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立足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有效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开展。
一是以建立健全制度为核心,促进领导作风建设。从领导作风建设入手,制定了《秀山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十不”要求》和领导干部问责实施办法,并将上级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汇编成册,分发给全系统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促进领导干部养成良好作风。
二是加强思想互动,促进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了“机关与基层、上级与下级、干部与职工”“三合一” 思想互动交流活动,在局机关组织开展了以践行“八荣八耻”为主题的道德教育活动,有效促进全系统思想作风建设。
三是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促进工作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秀山县委、县政府关于作风建设年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服务群众力度,与县人民法院建立法官与律师管理工作协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不断规范法官与律师的相互关系,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狠抓干部职工作作风建设,尤其在转变会风方面,坚持开短会、少开会,减少会议费用,提高会议质量。
四是以学习培训为基础,促进学风建设。举办基层司法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律师工作人员培训班,邀请市局专家授课,努力提高全系统干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通过组织有关财务管理、座谈讨论等互相学习形式,进一步提高各单位财务管理水平,营造干净干事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