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讯网讯(通讯员 孔艳军)近年来,消费者的买车欲望日益增加,随之而来就是在购车合同上出现各种各样的“猫腻”,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目前很多消费者都采用贷款方式购车,经销商也多提供一条龙的服务方式,代办贷款手续大大方便了消费者。由于汽车属于高档商品,消费者一旦陷入纠纷,容易导致人身、财产受损。
一、简要案情
受害人通过网络找到可提供贷款购车的信息后,与网站上所留电话号码联系,对方以提供贷款购车要先缴纳利息费、验证费等为由,利用短信息、电话、QQ联系等联系方式要求事主将购车款汇至指定银行账号。当事人后发现被骗。
二、案件特点
一是紧抓消费心理。针对一部分有强烈购车欲望,但经济不够充实,很想分期贷款购车,但又惧怕繁琐的借款手续和高昂利息费用的群众,以一种低利息、无担保的便捷贷款方式引诱购车者上钩,骗取钱财;二是设立贷款事项。诈骗案犯通过手机短信,网络平台等媒介传播传统的借款诈骗信息,已经引起广大市民足够的警觉性,诈骗成功率较低,但通过设立贷款购车这一事项,给直截了当的借款诈骗加以修饰,使得其欺骗性大大增加,对一些有购车刚性需求的市民极具诱惑性;三是巧立汇款名目。一旦有受害人受骗,诈骗人员便先后以缴纳利息费、验证费,预付押金、税收为由,要求受害人汇款,且汇款金额入门较低,然后逐渐升高,使受害人欲罢不能,逐渐深陷,一次次将钱汇入其账号内。
三、山东曲阜警方防范建议
广大市民切莫便宜和方便,应通过正常途径办理贷款,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