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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买假证 急于打工
用假证被拘 得不偿失
法讯网讯(通讯员 闫鹏宇)3月24日,包头站派出所将一名使用伪造二代居民身份证男子行政拘留五日。
当日9时10分许,包头站派出所接广州至包头的K597次列车乘警移交一起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案件。使用假身份证男子名叫张日第(化名),40岁,家住贵州省德江县。3月22日,其乘坐广州至包头的k597次列车,当乘警巡视至其所在的4号车厢61号座位时,发现该张使用化名为张强的二代假身份证,被乘警当场查获。经派出所进一步询问,后悔莫及的张日第这样说道:自己来包头是准备打工的,临出发前,却发现自己的身份证找不见了。于是,慌忙之中便从私人手里花了20元钱,购买了一张化名为张强的假身份证。当乘警查验自己的身份时,便出示了刚买来的假身份证,不料,自己的假证被乘警一眼就识破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张日第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同时收缴伪造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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