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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空白处的“尊严死”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法讯网作者:汲东野 点击数:15052 更新时间:2013/8/8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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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法律空白处的“尊严死”〗的最新评论:

        近日,“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成立的消息引发了众人关注。而“选择与尊严”公益网站,则在成立以来的近7年中,坚持推广“尊严死”。“尊严死”在中国虽然不像安乐死一样被明令禁止,却因为法律空白而处于尴尬境地......

              法治周末记者 汲东野
           在生命末期,患者有无权利放弃生命支持系统,以自然和有尊严的方式离开世界?
           在中国,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背后承载着文化、伦理、法律、医疗等方方面面的问题,并不容易解开。
           今年6月正式成立的“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试图给公众一个清晰的解答过程。而他们的答案则是——人,是可以自主选择保持尊严地离世的。
           这个答案尽管足以触动很多人的神经,但其实已并不新鲜。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徐泓曾在所撰《邓颖超未公开的遗嘱》一文中对邓颖超临终的时光作了描述。
           1982年11月,邓颖超在未公开的补充遗嘱中写道:“在我患病急救时,万勿采取抢救,免延长病患的痛苦,以及有关党组织、医疗人员和有关同志的负担。”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年,她对守在身边的工作人员叮嘱:“我这么难受,还拖累了你们这么多人,以后再也不要抢救了。”她表示,自己手术时已经不省人事,否则,不会同意动手术。
           但在这一年,邓颖超历经多次被抢救。1992年7月11日清晨,87岁的邓颖超逝世。最终,她也未能实现“万勿抢救”的这条遗嘱。
           行文至此,徐泓写道:“她本来希望在死亡面前做一名移风易俗的带头人。”
     
           不同于安乐死的“尊严死”
     
           在邓颖超离去的十多年后,她没能做成的事情,有人扛了起来。
           2006年,包括陈毅的儿子陈小鲁、罗瑞卿的女儿罗点点等人在内,一批由政府工作人员、医学界和学术界人士组成的倡议者们创办了“选择与尊严”公益网站,希望通过“生前预嘱”来实现个人对死亡方式的选择,以期“患者在生命的尽头保持尊严”。
           简言之,“生前预嘱”是人们在健康或意识清楚时签署的一个文件,说明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临终时,自己需要或不需要哪种医疗护理的指示文件。
           “选择与尊严”网站支持“生前预嘱”的填写,这也是中国首个民间“生前预嘱”文本。在网站上,一片红叶从七彩树上飘落。
           “死亡就是一片叶子的飘落,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协会的秘书长郝新平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每当给人介绍“尊严死”的概念,罗点点和志愿者们通常都会解释其与安乐死的不同。
           “尊严死”并不提前结束自然人的生命,而是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前提下,不延长自然的生命。病人也可以选择用各种医疗手段延长生命,重点是出于个人意愿。
           而安乐死通常是指在医生帮助下的自杀方式。比如,给予注射药物或口服药,提前结束自然人的生命。而安乐死并非“选择与尊严”网的提倡。
           不同于安乐死在中国被法律明令禁止,“尊严死”还尚是法律空白。
           事实上,在“选择与尊严”网站上,就明确了一件“要做的事”是:“通过推广使用‘生前预嘱’,使遵从个人意愿的‘尊严死’在中国法律环境下变成事实。”
           “从网站成立开始,我们一直在学习在研究,没有人做过这件事情,办法也全是我们自己想。有的对,有的不对,不对的我们就退回去,对的我们就往前推一推。”罗点点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近两年,“选择与尊严”网站猛然有了一个飞跃式的发展——至今,已经有9500多人完成了“生前预嘱”的填写,网站的浏览量加上改版之前也达到数百万。
           罗点点对网站现在的进展有些吃惊,也很欣慰。但她认为,这种关注是因为“尊严死”是当下社会转型和发展中的一个真切问题:“当一个人得到了基本的医疗保障,那么人怎么离开这个世界,是不是需要过度的抢救?”
           今年6月,经北京市民政局审批,由北京市卫生局主管的“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成立。陈小鲁任协会理事长,罗点点任常务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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