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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事件发生后,卢志华当晚就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奇怪的是,直至2004年11月,当地派出所才通知他去做法医鉴定,此时距他被打伤的日子已经过去了1年多,卢志华的伤势早已经痊愈。
陈新雇凶打人事件发生后,卢志华曾向有关部门投诉数十次,寄了上百封投诉信,抽纱服饰厂职工也自发联合签名为厂长卢志华伸冤,要求处理雇凶打人的陈新。浙江电台等新闻媒体也就此事作了采访报道。淅江省委、台州市委、临海市委的主要领导都曾经作出批示,要求查处。 2004年4月7日由临海市纪检委牵头,相关部门专门为此事召开了一个协调会。令人遗憾的是,协调会作出的处理意见中,对殴打卢志华的主要责任人陈新的处理结果仅仅是:陈新向卢志华道歉。
最牛之三:摆平信访局领导 报结材料瞒着信访人
尤其让人感到不解和气愤的是,临海市信访局在未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于2004年4月21日作出了《信访报结》,称此事已经了结(此时法医的伤势鉴定还没有做呢)。在《信访报结》中,将陈新所说的情况完全作为“事实”过程来描述,而卢志华和现场目击群众所说的不利于陈新的证人证词,没有一句被采纳。
临海市信访局的《信访报结》中写到:“卢志华与金石开、陈光华相互拉扯扭打中没有证据证明陈新参与(据当事人金石开、陈光华反映陈新曾经在边上对金石开、陈光华进行劝阻)。” “陈新在此事件中没有雇凶打人的行为,其行为没有违反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
首先,金石开和陈光华是陈新的帮凶,他们的证言显然是为了帮陈新开脱责任,因此是不应该被信访部门作为信访结论加以采纳的。其次,陈新等人殴打卢志华时,有多位行人目睹了被殴打的过程,其中一位目击证人还到当地派出所做了笔录。他看到的一幕是:卢志华被人放在地上拖,并且有一个人在后面踢卢志华,之后,他得知这个人就是陈新。
更让人感到蹊跷的是,临海市信访局一直没有将《信访报结》告知卢志华,直到半年后,在卢志华的一再追问下,才将一份《上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于2004年12月6日交给卢志华(临要信报【2004】22号)。根据浙江省信访条例规定,信访局应在60天之内将办理结果告知信访者本人,而时至今日,五年多过去了,《信访报结》材料仍未告知当事人。
卢志华认为,信访局个别主办人故意对信访人隐瞒了办理结果。陈新雇凶打人事件发生后,至今仍未得到有关部门的严肃处理,大有不了了之之势。这叫当事人和与此事相关的企业职工如何服气?难道政府官员当街无理打伤人是合法的行为?
最牛之四:公车私用接送全家 特权腐败无人监管
陈新不仅以审计局局长的身份公然打伤人未被处理,而且还有其他的违纪现象被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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