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宣传网
 | 网站首页 | 本网动态 | 下载中心 | 图片中心 | 留言本 | 法治资讯 | 舆论监督 | 经济与法制 | 法讯论坛 | 社会娱乐 | 法治视点 | 法律大讲堂 | 法治杂谈 | 反腐前沿 | 法制教育 | 律师在线 | 法治周末 | 中国民声 | 法律法规 | 地方频道 | 浙江频道 | 重庆频道 | 河北频道 | 广西频道 | 信息广角 | 艺术长廊 | 李堂平专栏 | 
栏目更新推荐  
·“创新”业务性质存疑,中信建投因…
·小米再陷“质量门”:被指没掌握核…
·长安汽车因排放超标被罚,过半网友…
·基金投资者投诉南京银行
·今麦郎方便面“天价索赔”案引争议
·超豪华汽车在华结束高增长
·卡罗拉、雷凌数千辆车被指“隐性召…
·乐视资金链隐忧
点击TOP(10)  
·“创新”业务性质存疑,中信建投因…
·小米再陷“质量门”:被指没掌握核…
·长安汽车因排放超标被罚,过半网友…
·基金投资者投诉南京银行
·今麦郎方便面“天价索赔”案引争议
·超豪华汽车在华结束高增长
·卡罗拉、雷凌数千辆车被指“隐性召…
·乐视资金链隐忧
·“1元云购”疑踩中非法博彩红线
·辽宁清原:政府违约被判败诉,却又…
图片文章  

小米再陷“质量门”…

基金投资者投诉南京…

今麦郎方便面“天价…

“1元云购”疑踩中非…
 
您现在的位置: 法宣网-中国法治宣传网【原法讯网】 >> 法治周末 >> 正文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长的权力“经营术”
文章来源:法治周末 中国法宣网作者:刘希平 点击数:12500 更新时间:2014/8/20 文章录入:谈心    责任编辑:bjb  


中国法宣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未注明来源的作品,版权均属“中国法宣网”原创或首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确需使用本网作品的,请来函联系:chinafxw@qq.com。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法宣网”及作者:“X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据载或讯“XXX(非中国法宣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网络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中国法宣网   E-mail:chinafxw@qq.com  fxwzbs@foxmail.com   QQ:350273444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关于〖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长的权力“经营术”〗的最新评论:

     

           含蓄索贿

           “和李伟明聊天时,你要特别留心,说不定他的话语中就透露出了某种信息。”曾经和李伟明有过交往的一个知情人士对记者说。

           “索贿不需明说,行贿者一听就明”,法治周末记者调查发现,广州当地一些商人在与李伟明长期交往后,已练就了对李伟明索贿“心领神会”的本领。

           李伟明含蓄索贿的一个典型,则是一个酒店老板花了20万元,买下了李伟明办公室的一个破花瓶。

           2010年,广州某公馆酒店有限公司申请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但时间过了一年半时间,这张许可证就是办不下来。

           2011年9月初,时任天河区文广新局局长的李伟明将广州某公馆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光叫到了办公室。

           “你们酒店在法律上已经符合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就在林某光以为李伟明会继续谈论酒店的办证条件时,李伟明却话锋一转,话题移到了他办公室的一个破花瓶。

           “这花瓶是晚清时期的,价值10多万元。”李伟明指着办公室里一个缺失了2只耳朵的青花瓷花瓶,邀请林某光“鉴赏”一下。

           看了花瓶后,林某光立即意识到了那花瓶根本不值什么钱,这只是李伟明向其索要财物的借口。林某光当场把这一花瓶买下来,第二天便送了20万元“货款”给李伟明。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以物换物”也是李伟明隐性受贿的手段之一。

           2006年,广州市某饮食娱乐有限公司股东何某民认识了李伟明。

           2009年的一天,李伟明与何某民在凯悦酒家吃饭,李伟明在与其聊天时提出看中了一对CARTIER手表,如果何能买到,他可以用两块香港回归纪念情侣表交换,何某民表示同意。

           之后,何某民在香港买下李伟明要的那对CARTIER手表,在国会俱乐部门口送给了李伟明。李伟明收下CARTIER手表后,拿两块国产手表给何某民。

           案发后,何某民坦言,他之所以愿意赔钱跟其换表,主要是想和其搞好关系,希望李伟明能够关照其参与投资的国会俱乐部。

           除了通过“以物换钱”、“以物换物”手段受贿外,向有求于他的商家“借钱”、“借车”成了李伟明的敛财手段。

           2011年中秋前后,李伟明找到广州市某饮食娱乐有限公司投资人钟某欢,称其“经济紧张”,想找钟某欢借20万元“救急”。

           因为自己公司就开在李伟明的辖区范围内,为了得到其关照。钟某欢不久后便通过他人将20万元转到了李伟明指定的账户上。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合作报刊| 友情链接 |联系法宣网|法宣邮箱| 常用工具|工作机会| 版权申明|网站管理 |

     FXW.NAME 法宣网【原法讯网】,中国法制宣传网 | 中国纯公益性独立法制类网站

    Copyright 2008-2028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宣网【原法讯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您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致函:chinafxw@qq.com 本网最佳浏览器为IE8屏幕分辨率为1280*768